斜井人車是礦山斜井運送人員的安全設備。如發(fā)生斷繩或意外能自行制動或人工操作制動。斜井人車適用于600毫米軌距18-24公斤/米的鋼軌、木枕、水泥枕及水泥正體道床,傾角10-40度。
一、運輸巷道兩側(包括管、線、電纜)與運輸設備最突出部分之間的距離,應符合下列要求:
1、從巷道道碴面起1.6米的高度內(nèi),必須留有寬1米以上的人行道,管道吊掛高度不得低于1.8米;巷道另一側的寬度不得小于0.5米。
2、在人車停車地點的巷道上下人側,從巷道道碴面起1.6米的高度內(nèi),必須留有寬1米以上的人行道,管道吊掛高度不得低于1.8米。
二、在雙軌運輸巷中,2列列車最突出部分之間的距離,對開時不得小于0.2米。車輛最突出部分與巷道兩側距離,必須符合第一條的要求。
三、軌道鋪設質(zhì)量應達到《煤礦窄軌鐵路質(zhì)量標準》中的“優(yōu)良品”等級。接頭及軌道壓板應滿足人車的使用要求。
四、軌頭寬度磨損H≥3毫米時必須換新軌。
五、軌道接頭應焊接,或采用特制道夾板,此道夾板裝好后應比軌頭寬度小1-2毫米。兩條軌道的接頭應錯開連接。
六、沿軌道中心線安裝的地滾,最高不得超過軌面40毫米,地滾端面到軌頭內(nèi)側距離不得小于165毫米,安裝導輪的底座距軌頭內(nèi)側不得小于80毫米,且低于軌面10毫米以下。
七、全長人車運輸線路內(nèi)應安裝照明燈。
八、人車抱軌器發(fā)生作用的全過程,壓軌螺栓、螺母不得影響抱軌器動作。
九、跑車防護裝置不得影響人車抱軌器在該處的動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