礦車檢修質(zhì)量標準
輪對 礦車運行平穩(wěn),在水平軌道上四個車輪有一個不與軌面接觸時,其間隙不大于3 mm。
車輪不得有裂紋,輪緣磨損余厚不小于13 mm,踏面磨損余厚不小于: 1噸及以下礦車 6 mm; 2噸礦車 7 mm; 3噸礦車 8 mm。
車輪定期注油,轉(zhuǎn)動靈活。
車輪端面擺動量:滾動軸承不超過2 mm;圓錐滾柱軸承不超過3 mm。
連接裝置 連接鉤環(huán)和插銷的拉力試驗和安全系數(shù)應符合《煤礦安全規(guī)程》第377條和379條規(guī)定。磨損量不超過原尺寸的15%。
鏈環(huán)、插銷彎曲值不超過鏈、銷直徑的10%。
鑄鋼碰頭無裂紋,彈簧無斷裂或永久變形,彈性碰頭的伸縮長度為10-30 mm。
橡膠碰頭完整,固定可靠,伸出槽外長度不小于30 mm。
車箱無破洞,各部凸凹深度不大于50 mm,裂紋長度不超過100 mm。上口對角長度不大于50 mm。
底梁不得有開焊和裂紋,碰頭鉚釘不得松動,其它部位鉚釘、螺栓松動數(shù)不超過總數(shù)的10%(目視有無松動痕跡或用小錘敲擊檢查)。
底卸礦車的卸載部 車底與車箱結合嚴密。 托輪組平直,托輪轉(zhuǎn)動靈活,相鄰兩托輪高低差不大于2 mm,相鄰托輪應有3個在一條直線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