礦車車架質(zhì)量標準
1.鑄造件必須保證表面質(zhì)量,特別是精加工表面和精加工定位面;鑄件應無夾砂、氣孔、縮孔、縮松、裂紋等質(zhì)量缺陷;車輪踏面、輪緣應光滑,無多肉或澆灌不足現(xiàn)象。
2.鑄件必須清砂干凈,鑄件不得有飛邊、毛刺;氣割后氧化鐵必須削除,鑄件補焊后必須打磨平整。車輪須經(jīng)正火處理,其余鑄鋼件須經(jīng)退火處理。
3.成品鑄件必須控制在工藝重量之內(nèi),不得超重。
4.軸卡厚度為68-1 mm,不得抬箱使其尺寸放大;精加工軸卡時,須找平找正,保證尺寸15mm、34 ±0.3 mm,大于68mm尺寸必 須加工,各孔位臵必須保證,R31半圓表面對B平面不平行度不得大于0.2mm,A與B兩表面不垂直度不得大于0.2mm。
5.緩沖座澆鑄時不得錯箱,裝小碰頭內(nèi)腔長度尺寸最小為356+2 mm,A、B平面及彈簧箱內(nèi)表面應清砂干凈,內(nèi)腔各面尤其是彈簧座表面不得有超出1mm的凸出面。精加工緩沖座時必須找平找正,兩B平面應在同一平面上,偏差不得大于0.3mm,兩A面最大尺寸384-2 mm(即最大382mm),A,B兩精加工表面夾角必須與車架槽鋼相應夾角相等,鉆孔時必須保證各孔的位臵,插銷孔外邊至緩沖座外邊距離24mm,鉚接孔尺寸應保證尺寸34 ±0.3 mm。
6.小碰頭長度尺寸最大為350-2 mm和344-2 mm,插銷處最大尺寸為296-2 mm。外圓弧表面不得留有澆冒口及凹凸不平現(xiàn)象,彈簧座表面粘砂應清理干凈且不得有超出1mm的凸出面。
7.所用槽鋼應進行校直,車架組合鉆孔時,應保證兩槽鋼間距最大尺寸384-2 mm,車架兩邊對應邊不平行度偏差長邊不超過2.5 mm,短邊不超過2mm,車架水平面內(nèi)的不平度偏差最大不 2 超過5mm。
8.同一側(cè)面軸架中心線間距離與相對兩軸架中心線間距之差不得超過2mm,軸架中心線兩邊角線之差不得大于3mm。
9.沖制鉚釘時,不準使用過燒和有氣孔的鉚釘材料,鉚釘頭必須達到正常形狀,不得缺料,不得有超高1.5 mm、寬2mm的飛邊。 10.鉚釘頭應緊密地貼在鑄件或槽鋼表面。(0.1 mm的塞尺檢查)
主營產(chǎn)品:翻斗式礦車,固定式礦車,梭式礦車,曲軌側(cè)卸式礦車,底卸式礦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