卓力電機車的生產工藝標準
一、車體
1、螺栓、墊圈、開口銷達到完整、齊全、緊固。
2、車架碰頭無裂紋,彈簧不斷裂,伸縮長度不小于30毫米,均衡梁、彈簧、吊掛、板彈簧無變形、磨損和裂紋。
二、傳動部分
1、輪箍踏面磨損不超過原厚度的1/2,踏面凹槽深度不超過30毫米,同一輪對直徑差不大于2毫米,前后輪對直徑差不大于4毫米。
2、齒輪運轉無異響,潤滑良好。磨損不超過原厚度25%。齒輪罩固定牢靠,無破損,不碰齒輪。
3、滾動軸承無異響,溫度不超過75度,滑動軸承不超過65度。軸瓦不破裂,潤滑良好。
4、電動機符合完好標準,固定可靠,托簧無斷裂并調勻,接地線良好。
三、電氣部分
1、防爆型、防爆特殊型蓄電池電機車不得失爆,控制器換向和操作手把靈活準確,閉瑣裝置可靠。消弧罩完整不松脫。觸頭接觸面積不小于寬度的60%。接線緊固,無嚴重燒傷。
2、車燈亮度符合要求,警鈴或警笛齊全完整,聲音洪亮。
四、制動部分
1、撒沙裝置靈活有效。
2、制動手輪靈活可靠,螺栓與螺母的螺紋無嚴重磨損。機械制動裝置齊全可靠。
3、閘瓦磨損余厚不小于10毫米,同一制動梁兩閘瓦厚度差不大于10毫米,閘瓦與踏輪面的間隙3~5毫米,接觸面積大于60%,調整間隙絲扣靈活可靠。
五、蓄電池
1、電解液的比重符合規(guī)定。液面搞出極板:酸性10~15毫米,堿性5~10毫米,保持清潔。
2、電解液溫度不超過40度。有充電、放電記錄。有過放電報警設備。